郫都区劳动纠纷律师////劳动合同主要类型及期限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3-05 08:30) 点击:398 |
郫都律师////劳动合同主要类型及期限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 18602828519 18011310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答: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明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常见于工程建设行业,一般把完成某项工程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工程结束合同就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就是“终身制”,不能解除? 答:否,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应如何确定? 答:劳动合同期限切莫一刀切。 用人单位考虑拟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时,应结合不同岗位、劳动者的年龄、工作经验、专业技术等因素确定。 比如对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类保密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劳动者,选择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以保障核心岗位稳定性; 对于基层岗位劳动者,应当充分考虑试用期长短,有助于用人单位更合理全面进行考察; 对于已经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应充分考虑到期终止的问题,对于期满决定续签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考虑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合同后,满足法定情形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问题。 总之,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应综合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劳动者,以保证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成都律师吴国强 18602828519 18011310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本文秉承以学习交流为主,所选内容不作商业用途,如相关文章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方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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