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刑事律师谈缓刑算不算前科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12-05 21:39) 点击:336 |
成都郫都区刑事律师谈缓刑算不算前科 成都律师吴国强 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前科,就是案底,在刑事诉讼又叫作犯罪记录,是指一个人因为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记录。
缓刑简单说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即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因此,缓刑算前科,属于有犯罪记录。 条件,而缓期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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