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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律师谈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8-11-27 22:13)    点击:597

郫都区律师谈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一、如果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公民,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如果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如果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说明:1以上当事人还应提交2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办完离婚登记,以上当事人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以上便是对于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所携带的资料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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