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律师谈刑事案件的首要分子是一人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8-11-01 22:14) 点击:270 |
郫都区律师谈刑事案件的首要分子是一人吗?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首要分子,是指在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导作用的犯罪分子。在集团犯罪中,首要分子是严惩的对象。那么首要分子是一人吗? 首要分子分为两类: (一)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这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通常在犯罪集团中表现为组建犯罪集团、制定犯罪集团的犯罪计划、指挥犯罪集团成员犯罪,这类首要分子,也是共同犯罪中主犯的一种。 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 (二)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聚众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参加的犯罪活动,它不像犯罪集团有较严密的组织,但其中也有组织、策划、指挥者,对整个犯罪过程的整体性、一致性起着协调作用。聚众犯罪中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很有可能不止一个。 对首要分子一般按刑法分则具体罪行的规定处罚,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按刑法总则的规定处罚。 因此,首要分子并不是一个人,因为集团犯罪与聚众犯罪都是多人一起参加的犯罪活动,在此类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很可能不止一个。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刑法》 《刑法》第九十七条 【首要分子的范围】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