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律师谈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8-10-29 21:57) 点击:301 |
郫都区律师谈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只有情节较轻的,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进行量刑,其中分为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 (一)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做违法乱纪之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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