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吴国强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郫都区律师谈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8-10-29 21:57)    点击:301

        郫都区律师谈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只有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进行量刑,其中分为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做违法乱纪之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吴国强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国强律师,吴国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吴国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60282851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吴国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成都律师 | 成都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吴国强律师主页,您是第8136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