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律师谈如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问题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8-10-03 10:28) 点击:242 |
郫都区律师谈如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问题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案底就是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是不可能消除的。 缓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刑罚被适用缓刑事的罪犯,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的,考验期满认为原判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实际执行。但刑罚实际不再执行,并不表示当事人没有被判刑,当事人仍然会有相应的犯罪记录。另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犯罪记录主要包括: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而且,该犯罪记录将被长期保存,不可以删除。案底就是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是不可能消除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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