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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律师谈如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问题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8-10-03 10:28)    点击:242

       郫都区律师谈如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问题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案底就是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是不能消的。

 

 

缓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刑罚被适用缓刑事的罪犯,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的,考验期满认为原判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实际执行。但刑罚实际不再执行,并不表示当事人没有被判刑,当事人仍然会有相应的犯罪记录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犯罪记录主要包括: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而且,该犯罪记录将被长期保存,不可以删除。案底就是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是不能消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成都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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