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律师谈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8-09-25 23:05) 点击:300 |
郫都区律师谈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成都刑事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爆炸犯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特点在于爆炸行为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爆炸罪的成立并不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行为指向的对象是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成都刑事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刑法》关于“爆炸罪”的法条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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