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律师谈非法转贷罪立案标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8-09-12 17:07) 点击:366 |
成都郫都区律师谈非法转贷罪立案标准
成都刑事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一、非法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的行为。 二、非法转贷罪(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个人涉嫌非法转贷罪(高利转贷罪)一般情况下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可能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涉嫌非法转贷罪(高利转贷罪),则可能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成都刑事律师吴国强 电话18602828519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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